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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

时间:2016-07-11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5年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76号)文件规定,济南市代缴保险2016社保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应调整,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
 
2016年济南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此次调整社保缴费比例不变,社保缴费基数提高,这就意味着从七月份开始,我们到手的工资将变少,所缴纳的社保费用将增加。按照相关规定,济南代缴保险社保缴费费用=社保缴费基数 x 社保缴存比例。

 
我们来计算一下2015年济南市最低的社保缴费费用,2626(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 x 40%(个人与单位共同承担社保缴费比例)=1050.4元(最低五险总费用); 众所周知,社保费用的缴存比例是由个人与企业分别承担10.5%和29.5%,也就是说目前为止每个月个人需承担的最低社保费用为2626 x 10.5%= 275.73元;企业需要为你缴纳的最低社保费用为2626 x 29.5%=774.67元 。
 
调整后的费用变化是什么情况呢?调整后我们依然计算最低社保缴费费用,也就是2930(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 x 40%(个人与单位共同承担社保缴费比例)=1172元(最低五险总费用);个人承担社保费用为2930x 10.5%= 307.65元;企业需要为你缴纳的最低社保费用为2930 x 29.5%=864.35元 。
 
简单点说,从七月份开始,企业需要为个人再多支出89.68元缴纳社保,你的工资则要在原来扣除社保费用的基础上再扣除3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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