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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你我!疫情防控以来济南出台的这些文件规定,你了解吗

时间:2020-10-25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坚持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迅速行动,及时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多项特殊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一、出台的政策规定

(一)保障群众就医方面。一是实行由医保报销后财政兜底的报销政策。患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让患者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二是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转诊转院、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是否能异地联网结算,一律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个人无需垫付。三是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并为患者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部分人员无法返回济南,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四是临时性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取消支付限制,保障患者治疗需求。五是推行“长处方”报销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二)保障医药机构救治方面。一是预付医保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考虑到部分医疗机构就诊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于1月23日、1月24日、1月25日先后三次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2.76亿元。二是调整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不计入医院总额预算指标,让医院放心收治。三是开通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绿色通道。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且不受网下采购金额比例限制。四是开通新增项目价格绿色通道。疫情期间,用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需要经过新增项目立项程序,可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直接确定使用,具体价格按照成本测算定价原则自行定价,但不得偏离成本过高定价。五是将省内允许调剂使用的中药自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六是协助促进防疫物品市场供应。为保证药店根据居民预约情况及时采购进货,为漱玉平民大药房预拨医保个人账户金6000万元,为平嘉大药房预拨个人账户金1000万元,缓解药店采购防疫用品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

(三)支持企业和职工复工方面。一是延长企业申报缴费期。自本月起,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期由原来的15日前延长到月底。二是减轻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提出缓缴申请,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正常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三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纳医保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四是大力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住院费现金报销、异地备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5大类20项掌办服务事项火速上线,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减少交叉传播风险。

 

二、取得的成效

以上保障政策的实施,成效比较明显:

一是实现了“两个确保”。兜底报销、先救治后结算、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等政策,打消了患者就医顾虑,确保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预付医保资金、救治费用不计入医院总额预算指标等做法,减轻了医院垫付压力,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二是方便了群众就医。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以来,为因疫情不能返回济南的427人办理的异地备案,结算报销费用118人102万元;门诊“长处方”报销政策得到群众和医疗机构欢迎,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一次处方量由过去的7天延长至1-3个月,减少了门诊就诊频次和病毒传播风险;“不见面办理”系列措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报销结算等业务,全市累计网办10.8万人次,“不见面” 办理率达95.5%。

三是助力稳定了医药市场。我们开通了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绿色通道,方便医药机构通过多种渠道采购防疫用品;为漱玉平民大药房、平嘉大药房等连锁药店预拨医保个人账户金7000万元,极大缓解采购防疫用品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

四是减轻了企业和居民缴费负担。其中:延长缴费期、缓缴医保费等政策,给复工较晚的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更多缓冲时间,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今年1月份实行了市级统筹,医保缴费比例由6%-9%不等(大多为9%)统一至7%,企业总体负担大幅下降,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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